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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

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16年度“展翅计划”和“登高计划”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3-31 09:48:12
各街道、区科技工业功能区、运河天地文创园区:
    根据《杭州市初创型文化创意企业孵化工程(展翅计划)实施意见》(市文创办〔2015〕5号)和《杭州市成长型文化创意企业培育工程(登高计划)实施意见》(市文创办〔2015〕6号)文件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6年度“展翅企业”和“登高企业”的入库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  一、申报条件
    1、展翅企业
    在杭州市域范围注册成立时间为三年以内(个别优秀企业可适当放宽),最近一年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(含),主业清晰、以创新和创意为鲜明特征、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,经营状况正常、信用良好且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的文创企业。
    2、登高企业
    工商注册、纳税关系在杭州市域范围,与《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八大重点行业统计分类》代码相对应,最近一年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或最近一期股权融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,主业突出,成长性良好,在细分行业具备主导地位,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,知识产权清晰,经营状况良好,具备法人资格的文创企业。
    二、申报流程
    1、申报企业需根据自身实际及相关要求,如实填写《杭州市初创型文创企业孵化工程申报表》或《杭州市成长型文创企业培育工程申报表》,并提供企业发展计划书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纳税证明、融资证明文件、上年度财务报表等附件,报拱墅区文创办进行初审。
申报展翅企业需提交:《杭州市初创型文创企业孵化工程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1),提供企业发展计划书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纳税证明、上年度财务报表。
申报登高企业需提交:《杭州市成长型文创企业培育工程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2),提供企业发展计划书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纳税证明、上年度财务报表、融资证明文件(如有最近一期股权融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情况)。
    2、区文创办初审后形成汇总表报市文创办。金融机构、投资机构或行业协会等可以直接向市文创办推荐。
    3、市文创办会同有关单位对申请入库企业进行审核并确定2016年度“展翅企业”和“登高企业”名单。
    三、其他事项
    1、申报时限:自通知发布之日起,截至2016年4月8日
    2、请各单位收集申报企业的相关材料,形成汇总表(附件3、4)上报至区文创办。申报企业家数不受限,符合要求的企业均可上报。
    3、区文创办联系人:杨诗雨,联系电话:88096192;童灵飞,联系电话:88196192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市文创办联系人:李寒;联系电话:85252829。
 
区文创办
2016年3月30日